营销与服务
江景服务政策:
一、照明产品售后服务标准及范围:
(一)、售后服务标准(保质期):
公司对所售产品郑重承诺:自购买之日起
◆ LED室内消费类、家用、商用照明灯具:正常使用条件下使用功能保用3年;
◆ 电器(开关电源、控制器)保修1年。
(二)、售后服务保证范围:
1、LED灯具、电器等在正常情况下:
⑴ 开箱后发现产品因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免费给予调换;
⑵ 收到货后发现不符合订货标准或要求的,未经使用的,公司可给予调换;
⑶ 收到货后开箱即发现数量、品种不符的,经相关人员书面确认,公司免费予以调换或补发;
⑷ 产品在保质时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,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。
2、备注:
⑴以上各项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;
⑵产品保质期的确定标准:LED灯具、电器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算,不能提供购货凭证者,按公司
产品生产日期加三个月的流通期作为购买之日起开始计算。
(三)、非售后服务保证范围:
1、因使用不当、使用环境和不可抗拒力(如水灾、火灾、地震、雷击等)等人为或客观因素造成损坏的属非保修范围,能维修的公司仍可提供维修服务,但按维修费用标准收取相应费用,不能修复的江景照明公司不再提供维修、退换等售后服务;
2、超出保质期的产品,公司按维修费用标准收取相应费用;
3、以上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二、维修收费标准:
(一)、不良品属保修范围内的,如按一般标准维修,公司免费给予维修;如按出货标准维修,公
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。
(二)、不良品属非保修范围内的,如按一般标准维修的收取相应的零配件费用,如按出货标准维
修的,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收取整套灯具相应的成本费用;
注:
◆ 以上保用期为公司对产品承诺的最低保用期,保用期外不承担免费的维修与退换。
◆ 本制度根据具体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修正,新版本对旧版本具有自然替代作用;
◆ 以上售后服务条款,江景照明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如有新的规定出台后,以新规定为准,原规定自动终止。